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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以令促家庭教育以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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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自:人民日报客户端

李伟涂艳昌

“我们是渝水区人民法院罗坊法庭的法官,现向你发出《家庭教育令》,督促你依法履行监护职责,每年寒暑假必须直接抚养三个子女25天,让孩子感受母爱的温暖......”这份《家庭教育令》的发出,是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生动实践。

一纸《家庭教育令》,不是约束,而是蕴含新生的期待。前不久,渝水区人民法院罗坊法庭受理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,原告李某请求解除与丈夫钟某的婚姻关系,并提出由夫妻一方抚养孩子,另一方每月承担元抚养费的诉请。

经审理查明,李某和丈夫钟某于年登记结婚,婚前及婚后生育三个子女,由于双方婚前缺乏足够了解,婚后生活矛盾频发,况且婚后钟某长期无工作,自年起,夫妻二人开始两地分居。分居后,李某长期在外,对子女缺乏关心,年夫妻两人又因探望子女问题大打出手,导致李某受伤,公诉机关对钟某进行了公诉,公婆儿媳之间的纠纷对簿公堂。

法官了解案情后,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经过调解解除了双方婚姻关系,约定三个子女均由钟某抚养,李某不承担抚养费,责令义务履行人李某对三个子女的生活、学习予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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